国光知识产权,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说明 国光知识产权提供**的商标服务,注册商标、商标转让、商标买卖一应俱全!商标如此重要,必需立马注册。否则遭遇商标抢注,慢人一秒便会失去大好机遇!立马注册、选购商标,营销推行,树立**形象不用愁/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阐明 中国商品分类的历史沿革 众所周知,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,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*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。如提到长虹,人们会想到彩色电视机;提到**,人们会想到酒;提到美加净,人们会想到化装品等等。应该说,分开商品或服务而独立存在的商标是不存在的。所以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,正确表述所要*的商品或服务及其所属类别,是商标申请人**会遇到的问题。 许多不同的部门出于管理、统计等工作需求都要对商品停止分类。如从国民经济管理的角度,通常将商品分为工业品和农产品两大类,工业品中又分重工产品和轻工产品,重工业产品中又可划分为冶金工业产品、机械工业产品等等。国度商标主管机关为了商标注册和管理的需求,也需求对商品停止分类。商标注册和管理,应该说是一项庞大、复杂的系统工程,商品及服务分类是商标局的一项根底工作。我国目前已有注册商标七百多万件,假如没有一套科学的分类管理体系,要想检索、查询、调阅一个商标,就像大海捞针一样,简直是不可能的。 商品分类又是作为申请商标注册办理手续及交纳费用的根本单位。即一个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办理一份手续,交纳一份根本费用。另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固然仅需运用在绘画笔和绘画颜料上,但需填写两份申请书,在两个类别分别申请,并交纳两份根本费用,由于这两种商品分别属于两个类别,即绘画笔属于*16类,绘画颜料属于第2类。 以往,都是由各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依据本国的国情及对商品的了解,**各自的商品分类表,供商标主管机关及商标注册申请人运用。商品分类表不是原封不动的。它会随着商品的丰厚及人们对商品的认识而逐渐增加及修订。我国自1923年起,先后**发布过五个商品分类表。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,世界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开展,国际间的交往愈加频繁。一些国度以为,各国运用各自的商品分类表已不能顺应有关商标事务的国际联络,给商标一切人到国外注册带来了费事,不利于商标事业的开展和经济开展。这些国度的商标主管机关以为,需求有一个国际统一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。在这种状况下产生了尼斯协议。